最近,南京是公布了小升初新学年学区信息,带动了部分地区房价上涨。5月28日,南京市工商局今天明确表示,房地产户外广告中禁止出现“学区房”、“双学区房”等升学承诺用语。
执法部门抽查发现, 不少开发商会在楼盘的宣传中,告知买房人自己楼盘的学区规划,有些开发商甚至在户外广告、网站广告的醒目位置,标上“某某学校学区房”、“双学区房”的字样。南京市工商局明确表示,这一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鸿源:
“第18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承诺的规定。”
今年4月份,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互联网广告时,就发现辖区内一房地产公司打出了“某某楼盘是高淳区某两所小学的双学区房”,属于在房地产广告中做出升学承诺。执法人员当即勒令其撤销该广告,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后期调查发现,这个学区房广告居然还是虚假的。刘鸿源:
“它这个小区宣称的学区房,其实并不在它这个施教范围之内,从我们高淳区教育局施教办法里查到的。”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楼盘广告中带有“学区房”字样的宣传,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如果确实需要购买学区房,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宣传,可以向区教育局进行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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