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讯,有这么一个词,叫做'投名状',意思就是加入一个组织前,做一件大家认可的事表示忠心,像林冲上梁山的时候,必须先干一票,给大家看看一样,接下来的新闻中,类似林冲的做法居然发生在了现实之中,想拜山头,捅个人给大家看看。结果呢,雇凶男子竟然指错了人,最终上演了错杀的悲剧。
2015年2月26日晚上10点多钟,徐州市泉山分局翟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在泉山区金山东路孟庄公寓附近被人捅伤了,送往医院抢救,嫌疑人跑了。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受害人邱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民警随即对这起伤害案件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民警很快锁定了两名嫌疑人。
根据线索民警将嫌疑人王某和张某抓获,经过审讯,捅人嫌疑人王某和死者并不认识,那么王某为何又要对死者邱某下些狠手呢?经过审讯,民警了解到,嫌疑人王某,二十出头,他有一个奇怪的想法,总是想加入黑社会,像电影中的古惑仔一样,走到哪里都牛哄哄的。前段时间,他认识了一个自称很有背景的朋友张某,他希望王某能带他入行,但是,王某表示,想进山门,你有一点不够格。随后就上演了一场“报名状”的悲剧。
对于这个要求,王某毫不犹豫答应了。随后,张某给王某指了个人,是自己单位的一个同事,平时和自己不太对付,让王某去收拾他一下。事发之后,张某来到现场,想看看这个王某的投名状纳的如何,可刚到现场,就傻眼了,一看杀错人了。
目前,两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已经被泉山区检查院批准逮捕,下一步将进入审查起诉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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