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晚上9点,住在南京迈皋桥老街的刘女士报警,说有人撬门闯入了她的住处。对方还声称,自己拥有刘女士所住房子的使用权,这是怎么回事呢?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这房子是刘女士租的。但撬门进屋的男子吴先生则表示,他去年底就和房主原某签了租赁合同,从2014年底到2024年底,一共10年,这处房子的使用权都归他,租金总计15万元。后经民警详细了解,原来是房主原某分别欠吴先生和刘女士两个人钱,为抵押欠款,将房子重复租给了他们。
吴先生说,原某欠了不少人的钱不还,他们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已将这处房子冻结,准备拍卖。昨天,他和其它几位债主一起来房子这看看,没想到刘女士已经住了进来。一房两主,双方都表示自己拥有房屋的使用权,所以争得不可开交。民警了解清楚情况后,要求双方都搬出屋子,等法院做出判决后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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