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上10点左右,有多位市民报警称,在浦口泰山庙会上有一男子正在高价叫卖野生孔雀,开价要3000元。
在现场,一男子正在吆喝卖药膏,旁边一个笼子里还真有一只漂亮的孔雀,周围围了很多人在拍照。据男子袁某称,自己这孔雀是卖的,开价要3000元左右。见民警到来,男子急忙辩称这孔雀是自家养的,自己是花了1500元从外地买来的。民警让其出示手续,男子称没带,当民警要没收其孔雀时,男子又说有手续,可以马上去拿,在等了许久后,男子却只拿来一张白纸,上面仅盖有一家航务公司的印章,民警随后将男子连同其孔雀一起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在派出所,民警核实男子的身份后,通知了浦口森林警察。经森林警察钱警官鉴定,该孔雀为蓝孔雀,属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由于袁某拿不出合法手续,钱警官当即给予告诫,若是真的贩卖了野生蓝孔雀,就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若是家养的,也要出具野生动物养殖及运输、售卖等合法手续,可这张白纸什么都不算。听了警察如此介绍,袁某立即表示,自己错了,愿意将所售孔雀捐赠给动物园,就当自己花了1500元买个教训。鉴于袁某未形成售卖蓝孔雀的违法事实,森林警官在给予袁某口头批评教育后,让其离开,并将蓝孔雀带走交由野生动物园饲养。
警方借此提醒,蓝孔雀属省重点保护动物,市民不可随意饲养买卖,没有合法手续的售买、饲养都属违法行为。如再有市民发现类似售卖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务必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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