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20年一租 开发商被指“变相销售”

2015年04月24日 14:51:00 | 作者:何畔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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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家住南京江宁区诚基花园小区的一些业主到物业办理地下停车位续租手续时,却被告之无法办理。要租的话就得重新签订一个租期20年的合同,一次性交十一万元的租金。不少业主质疑,这不是在变相出售吗?

小区业主张女士表示,他家所租用的地下车位之前每月的租金是200元,一年是2400元。诚基花园小区有地下车位430个,现在物业公司一下要收取11万的费用,业主们都难以接受。

随后,记者找到了诚基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小区的物业公司名叫南京合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于是否涉嫌变相销售,这位工作人员显得并不避讳。

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否违规呢?《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业主要求租用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对于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不过,江宁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该条例只是白纸黑字禁止“只售不租”的行为,对于这种长租车位20年的情况,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

工作人员表示,车位长租20年实际上是开发商打了个擦边球,他们将与相关主管部门商讨后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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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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