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13时许,大丰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110指令,称有人持枪劫持了一名出租车司机,并用枪指着司机的头,后在银杏湖公园东大门弃车离去,出租车驾驶员没有受伤害。
接警后的城南派出所民警及大丰市公安局特巡防大队组织大量警力在市区进行了布控,并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过22小时的排查,顶不住压力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来到了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据其交代,中午喝了不少酒,在酒精的作用下为了耍威风,闯下了大祸,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昨天中午当事司机老刘和往常一样开车揽客,途径丰和丽都小区红绿灯时看到了叫车的犯罪嫌疑人胡某,胡某上车后就恶狠狠的让老刘把眼镜拿掉,还说不拿的话信不信我办你?老刘当时没理会他,当途径荣海菜市场东侧居民一小巷子时,胡某让老刘停车,说回家拿枪办老刘,老刘以为开玩笑的没去理会他,没多长时间胡某返回车上坐在后排座上拿出一把像枪一样的东西顶着老刘的脑袋,当时可把老刘吓坏了,在把胡某送到银杏湖公园东大门后,胡某要求下车,并掏出50元钱让老刘找45元,老刘吓得只好找了45元钱给他,而后胡某摔门而去,老刘心惊胆颤的开着车回到了巴士公司,把这情况汇报给了公司领导并报了案。
由于报案时间和案发时间间隔较长,增加了查找嫌疑人的时间,在车载监控系统的帮助下警方顺利锁定犯罪嫌疑人,但没想到的是他既然来投案自首了,胡某为了耍威风,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公安机关作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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