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报道的,几棵十几年树龄的梧桐树被大砍头,按照处罚条例,如此毁绿,处罚上限为三棵树在3万元,这样的经济惩罚,对于违法者来说,成本很低。而之所以伤害行道树的行为不断上演却抓不到凶手,究其原因,就是查处力度和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南京玄武区绿化养护管理所工程师黄浩建议,行政执法,破案手段和破案能力是有限,抓不到现行,就没有办法。重大的案件,应该移交公安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刑侦的手段。那么多的树枝,拖应该有车辆的,路口都有监控的。但目前的情况是,但毁绿,公安现在不怎么管的。
对于这样的恶意毁绿行为,无论是园林养护单位,还是城管执法部门,表现出的都是无耐,没有抓到毁绿的现场,违法者就能轻而易举的逃避惩罚,不应该成为一种恶性循环。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