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近两万的行李丢失!难道只是乘客的责任吗?

2015年04月14日 16:57:00 | 作者:立早笑影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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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刘先生反映,在三月份他从广州坐飞机回南京,行李发生了丢失,按照民航法的规定,只能按照行李的重量一千克一百块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刘先生介绍,他的行李箱的物品价值超过一万五,航空公司的1900元的赔偿远远不够。事情拖了一个月一直没有解决。

原来,刘先生是第一次坐飞机,据刘先生介绍,他把自己的电脑和新买的衣服和一些证件都放在了里面,光是衣服和电脑就价值一万多,由于自己的证件是在西藏所办,补办必须回原地,这也是不小的开销!刘先生认为,在托运行李时对方没有做到告知义务,电脑不能托运,也不要托运贵重物品,当时只问了有没有违禁物品。所以自己也没在意。这个责任在航空公司,要求至少一万元的赔偿!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刘先生来到了禄口机场深圳航空行李部了解情况。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当时广州白云机场查到这件行李有问题,通过协调在另外的航班拖运过来了!但南京方面通过监控调查,没有发现这件行李,在过了二十一天后,所以按丢件处理!赔偿1900元。

航空公司解释,我们只能按照民航法的规定进行赔偿,即使对乘客的诉求,也只能是相应的加一点。我们只能做到这一点,一万的赔偿不可能,他也无法证明行李箱里物品价值的真实性!

航空公司的解释,让刘先生不可接受,物品交给航空公司,现在的监控和技术这么发达,通过监控完全可以确定里面物品的价值,这应该是航空公司的责任范围。我们个人是无法解决的,刘先生说,难道航空公司就没有责任吗?真是店大欺客。

在记者的协调下,航空公司答应继续寻找丢件,在无法找到的情况下,再谈赔偿适宜。

航空公司对待此事的态度,不仅让人质疑,作为服务企业应该做好服务,不能让客户受损失,一旦出了问题应该极力去解决,尽量做好和客户的沟通和调查工作,而不是只是依据自己所谓的规定来处理事件,难道航空公司就没有自己的责任吗?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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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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