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钱都还给他,请不要处理我。”4月12日下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一名年轻男子,他看上去万分焦虑地走进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南蔡派出所。他表示要向值班民警“投案自首”,他在捡到的银行卡中取出了1000元钱,现在感到害怕所以要把卡和钱全部交给民警。
“投案自首”的男子曹先生告诉记者,在4月12日清晨,他一个人在南蔡街上的一处公交站台等车准备前往市区时,在附近地面上发现了一张崭新的银行卡。曹先生将银行卡捡起来之后,发现失主竟然将银行账户的密码写在了卡片的背面。
当天上午,曹先生在市区处理完了私事,他又想到了这张银行卡。于是他来到了市区的一家银行,在ATM机上塞入卡片并输入密码,密码是正确的,不过这张银行卡并不是一张普通的储蓄卡,而是一张信用卡,ATM机显示,此卡账户虽然没有余额,但是卡主还有不少信用额度可以取现。曹先生贪念顿生,他当即取出了1000元现金。
回到家后,曹先生心中短暂的兴奋随后被恐惧所覆盖。曹先生告诉记者,他十分担心当失主报了案,民警找到他后会给他扣上一个“盗窃犯”的帽子,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曹先生决定再去一趟银行,把这1000元钱存回卡上。可是当他再次回到银行时,失主已经将信用卡挂失了,卡已经无法使用。无奈之下,曹先生赶紧来到南蔡派出所“投案自首”。
南蔡派出所的民警很快与该信用卡发卡银行取得了联系,昨日上午,银行工作人员终于与失主取得了联系,信用卡和现金随后被交到失主的手上。民警向记者解释说,虽然曹某的行为存在过错,但是他还是及时地归还了不当得利,因此他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占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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