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17:35分左右,南京城北龙江路28号,一粮油批发市场,民警王小栋对辖区暂住人口进行例行巡逻时,意外发现有一名工人祁某,竟是网上通缉的“三逃”人员,于是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祁某,43岁,宿迁人,在2014年6月份的时候,因醉酒<每百毫升151毫克酒精>驾驶一辆摩托车撞伤了一名年轻女子,虽然当时祁某已带对方去医院看病,但因事后“不辞而别”,并未及时报警备案、私自外出,已被宿迁交管部门列为网上追缉的“三逃”人员。阅江楼派出所在经警务平台查询核对,在确认祁某确为网上追缉的“三逃”人员后,已立即通知宿迁警方前来南京领人。
据悉,按新交规,醉酒肇事造成当事人受伤的,若未及时报警施救,或带伤者治疗但未治疗完毕即出走的,一律视为肇事逃逸论处,将背负3年以上7年以下的刑期。祁某显然已因肇事逃逸触犯了相关法律,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至此,被网上追缉大半载的三逃分子祁某最终还是落入了疏而不漏的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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