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房子,就会接到各类装修电话;刚开一个小公司,就会接到要不要贷款、招不招会计的“问候”……面对个人信息泄漏,消费者不胜其烦。从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开始实施,《办法》中规定,这种情况最高可罚50万元。但是半月个下来,这种情况并没好转。
对于因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问题,不少消费者都很困惑。南京市民陈小姐告诉记者,“就是向你发送了很多的商业信息,但是最后有一句话,意思就是,如果你不想再看到的话,“请回复退订”。但实际上他已经(成功)地向你发出了商业信息。那么对这种情况,我只要在后面回复“TD”就可以规避查处了?”
对此,江苏省消协副秘书长居上认为,“我们消协的观点,如果它最后发了一个“TD”,之后如果你明确拒绝,他不再给你发送,我们觉得这个相对来说还是善意的推送。”
个人信息的泄漏,还导致了骚扰电话的增加。南京市民吴先生打算创业,结果公司还没开起来,却接到很多不相干的电话:
“我去工商局申请成立一家公司,还没下来的时候,就有一个人打电话过来,他说要让我订两本法律的书。第二天,又有一个打电话的,问我要不要会计?我不知道这个个人信息怎么透露出去的。”
江苏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陈珂表示,现在,骚扰电话的情况十分严重,比如,刚买的房子,就会接到各类装修电话;刚办了银行卡,就会接到各类理财产品电话。
“像这种情况呢,我们工商监管部门就是视同于你就非法的使用、收集了我的个人信息,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仍然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由工商部门按照《消法》五十六条来进行处罚。”
《消法》第56条规定,泄露个人信息最高可罚款50万元。但是它没有规定哪些属于个人信息,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对此则有了明确规定,包括消费者的姓名、性别、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收入、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14种情形。但是业内人士表示,因为就算按照现在的《消法》56条处理的话,也会给商家一个责令整改的机会,像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视作商家整改了,以后不再对你推送了、骚扰了。那么,消费者也就很难拿到高达50万元的赔偿。
江苏省创新消费创建办公室的刘宏跃表示,对于骚扰电话,最大难题还在于界定:
“因为这个电话,在跟直销一样,是一种营销模式,现在很难界定它是骚扰电话还是推销电话。我现在每天平均能接到三个,有的是推销商铺的什么的。”
江苏省工商局消保局副局长陈振宪认为,现在都在大力建设个人信用体系,但是这其中有个问题,就是当涉及到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时候,政府公开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界定?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即“如何认定被告”:
“它现在这个里面有个法律的悖论。现在就是说它骚扰你了,你要求维权,那么当你主张权利的时候, 你却发现找不到他。但是法律上又没有规定,(究竟是)由谁来帮助你提供他(商家)的信息,所以说维权还是有难度的。我们也在跟通讯管理部门商议,这个骚扰电话如何追究?”
难题如何解决?江苏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认为,尽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出台,但是它跟其他的法律匹配度还不够,需要在个人专项立法中加以明确规定:
“现在孩子刚出生就有人上门询问是否要制作胎毛笔、奶粉企业的电话,这些信息是从哪里来的?我们怀疑是医院,但是医院不承认,说是妇幼保健所提供的,是根据你这个怀孕时间我们推算的,那就很难锁定泄漏、贩卖经营者的信息。我们强烈呼吁要建立非法获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认定制度。”
从已经查明的案情看,收集、倒卖、利用个人信息,已经形成完整的黑色利益链。你我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兴趣爱好,甚至是银行存款、行程轨迹等重要信息,都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被别人摸得一清二楚,这着实让人害怕。
目前,我国已出台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将近40部,法规有30部,已有12个省市出台相关地方法规、规章。但这些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散见于法律法规之中,缺乏系统性。同时,“查处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制约着打击倒卖信息犯罪的效果。出于全面保护公众信息和隐私的需要,尽快推动呼吁已久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无疑才是兜底之策。
我们不能总是等到发生重大金融犯罪、诈骗犯罪时,才引发社会各界对“信息严重泄露”的共同关注;不能总是等到需要法律法规眷顾时,才想到法律法规仍在襁褓。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