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2015年第161号令,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作出新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企业从事代理报检将与自理报检同等门槛,只需备齐相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等为数不多的材料到属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即可,原来门槛较高的报检员备案也只需一张身份证明即可搞定。
过去,代理报检企业注册资金最低需人民币150万元、企业中通过全国报检员资格统一考试的报检员最少要10名。 2010年降低注册资金至100万元、报检员降至5名,高门槛将不少意欲从事代理报检的小型货运代理企业拒之门外。此外,报检员从业门槛高,需经过全国统考,注册手续复杂,需要凭资格证明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从业证明,并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部分企业报检员多次不能通过全国统考而无法取得从业资格,或部分报检员疏忽错过年审被注销资格等情况时有发生。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验检疫部门采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办法,给予市场和企业更多自主权。今后,检验检疫机构将加大对企业诚信管理,按照诚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对报检企业按照诚信分级的原则进行差异化管理,指导和鼓励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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