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日晚八点多,淮安区建淮乡22岁男子(安徽某大学在校生),因与人为三角恋爱发生斗殴去派出所接受调解,调解结束后,另一男子(淮安区流均人)乘人不备,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上前刺中了被害人颈部动脉,当即鲜血飞溅,一个年仅22岁的鲜活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让家人悲痛欲绝,让观者唏嘘不已。
此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淮安区公安机关于第二天向社会及时通报了案情,称:5月2日,淮安市淮安区发生一起凶杀案件,犯罪嫌疑人王兵(男,1991年11月10日生)已被警方抓获。经审查,2014年5月1日下午,王兵因纠纷将陈军面部打伤。5月2日下午,陈军前往王兵家讲理,并要求为其治疗。因王兵不在,遂报警并到派出所反映情况,后陈军离开派出所询问室与王兵相遇,因双方言语不和,被王兵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捅伤致死。
2014年12月11日,王兵被淮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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