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号起,《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正式实施,其中不少环保条款为全国首创。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这部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天,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座谈会,各部门和各市负责人就条例的具体落实展开讨论。
持证排污 缴纳排污费
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多次审议,到提交省人代会全体代表审议并高票通过,前后总共收到2300多条意见、建议,这在我省地方立法史上前所未有。《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照“源头严控、过程监管、后果严惩”的总体要求,体现了全省上下向污染宣战、共同治理大气环境的坚强意志。条例规定,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表示,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目前环保部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差别化价格政策,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大气治理。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对列入环保“黑名单”的企业,严格失信惩戒。
推动省内外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还明确规定,与长三角区域省、市以及其他相邻省建立大气污染预警联动应急响应机制,共享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协调跨界大气污染纠纷,促进省际之间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此外为了推进交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今年我省将建成省级机动车污染监控平台。
像看天气预报一样知晓环保数据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还专章规定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这在全国也是首创。其中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质量、削减和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等大气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目前,我省各个城市的环保数据,已经像天气预报一样,每天都在环保部门的网站上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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