猕猴和蜂猴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本应该快乐的生活在热带雨林,可是有这样一对'猴兄弟',它们的命运却有些凄惨,被一位90后镇江小伙'囚禁'起来出售。不过,法院将以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公诉人介绍,2013年4月,失业在家的王某无所事事。因为听说宠物很赚钱,于是他就打起了贩卖宠物的主意。他通过在QQ群、贴吧、论坛里,到处发帖宣传,先后出售过蜘蛛、蛇、小泰鳄等异类宠物。尝到甜头后,他打算把异宠买卖生意做大。
王某在网上从一位浙江商家那里分别以2700元和7500元,购买了一只蜂猴和一只猕猴,随后,他像以往一样发帖。不过这次,他所发的卖猴帖,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正当他准备把'猴兄弟'出手时,警方顺藤摸瓜将其抓获。
经鉴定,王某买进的蜂猴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猕猴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法院认为,王某在未获得相关行政审批的情况下,非法收购猕猴和蜂猴,并试图牟利,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此案也为其他喜欢饲养异类宠物的市民敲响了警钟。如果说你要出售、运输、贩卖这些动物的话,它必须经过一个严格的一个批准手续,如果说你未经合法批准,就去做这些事情的话,肯定就会触犯刑律,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