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教育频道记者黎明发自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现场。
审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是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这也是2001年以来,我省人代会再次启动审议地方性法规。围绕这部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人大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
加大违法成本 做到执法必严
此前,备受关注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不但多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还提前下发到了每位省人大代表的手中,目前总共收集了上千条有建设性的建议,这在我省地方立法史上前所未有。今天的审议现场气氛格外热烈,面对治理雾霾、生态环保,大家都有话要说。刚刚就任南京市委书记的黄莉新代表,参加了南京代表团的审议,在谈到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惩处时,她特别提到了日本第一大淡水湖琵琶湖的整治经验。 比如日本的企业都不敢偷排,只要偷排一次,就罚它倾家荡产。另外,每个企业必须自己装排放的检测装置,然后和环保部门联网,然后企业申报排什么东西,大概有多少量,如果超出这个量,处罚非常严。黄莉新代表指出,在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我们要重点解决过去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她还提到市民来信,第一条就是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这个将要作为南京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
省人大代表、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君悦认为,《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按照“源头严控、过程监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全面规范,一旦法规通过,就一定要痛下狠手、绝不含糊,宁可牺牲一定的经济利益,也要保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执法必严。王君悦代表说,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去年苏州也加大了这方面的处罚,去年办了这方面5个案件,查处了7个人,对环境污染的,对老百姓呼声高的,一定要坚决惩治。
来自常州的省人大代表周敏,同样也把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落地执行看作关键,她注意到涉及这部法规的部门除了公检法和环保部门,还有城管、工商、环卫等多个部门,因此需要详细制定一揽子配套实施政策。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落地执行很关键,要详细制定一揽子配套实施政策。
公开信息 确保公众知情权
这次立法还强调公众的知情权应被充分尊重,环保等部门应该依法公开大气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对排污单位情况进行监测监察,作为环保信用等级评定重要依据向社会公布。此外,关于公众关注的机动车限牌问题,《条例(草案)》中也强调要提前公开论证。 省人大代表李民说,对机动车限牌上面,实施之前,要有一个公开征求公民意见、听取群众意见,以及在实施之前会有一个30天的公示期,公民的参与和知情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李民还建议,把节能减排、绿色出行作为一项公民义务,写入到法规当中。
记者注意到,在《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期间,每个代表团都专门设立了一个法案组,原汁原味记录代表对草案提出的修改建议和意见,会后还将逐条研究、逐条分析,进行分类处理,确保代表的意见被采纳。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