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南京市客管处通报了两起私家车通过叫车软件非法营运的事件。
第一起,2014年12月23日,王大超通过携程网平台,驾驶苏AJ533C东风日产轿车从南湖送一人到渌口机场,客户支付给王大超150元。
第二起,2015年1月13日,赵兴祥通过滴滴打车平台,驾驶苏A81G53车辆从苏宁公寓运送一名乘客到苏宁总部,索取车费14.6元。
这两起案件司机均为取得出租车客运许可,其所驾驶车辆为其本人所有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件。经过调查,以上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作出处罚决定,停止违法行为,各罚款8000元。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