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为赚取差价,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不顾危险用报废车辆运输危险品,日前被昆山警方依法处理。
1月5日下午,昆山市公安局吴淞江派出所民警在小区巡逻时,看到两辆装满液化气罐的厢式货车,车身却没有任何警示标记,经询问是两名男子李某、董某在该小区收集居民家中液化气空瓶,随后送至加气站充气后再送回到居民家中,从中赚取差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运输液化气必须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资格证,且配备具有押运资格的押运员,李某和董某不仅没有相关资质,而且用于运输的车辆也是报废的厢式货车,两人的行为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民警将李某、董某两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装载液化气罐的车辆也被有关部门依法扣押,两人承认了非法运输危险品的违法事实。
目前,李某、董某两人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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