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年底的一天,南京秦淮区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早上上班时发现,银行自助取款区的一台ATM机被砸坏了,屏幕碎了一地。民警回看事发前的银行监控,很快找到了肇事男子。民警根据监控和男子的取款记录,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陈某。陈某交代,当天晚上聚会时喝了不少酒,朋友提出向他借100块钱。可能是醉酒意识不清,陈某连连操作失误,结果银行卡被机器吞了进去。由于当时陈某喝了酒情绪失控,一怒之下连踹ATM机发泄。这一踹,陈某不仅得赔偿1万多元的维修费用,还得为自己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目前,陈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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