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南通市体育会展中心足球场东南处的网球场被推掉了一部分,建起了一个两千多平米的蓝色幕墙钢结构建筑物。经过媒体曝光和相关职能部门调查,该建筑物没有经过任何规划审批,属违法建筑。
6月5号,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向违建方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违建方在10日内自行拆除这一建筑,但其却无视该处罚决定,并正式投入营业。
据了解,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于5月29日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违建方10日内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然而,过了规定期限,违建方却并未有任何动静。因当事人有3个月的行政救济权利,城管局未进行下一步惩处程序。3个月的行政救济期过后,违建方以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为由,向南通港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裁定维持这一处罚决定。但该违章建筑至今没有被拆除,并正式投入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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