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15:00左右,有市民报警,称在浦口明发滨江新城253栋6楼有人疑因租房矛盾发生纠纷,现场来了很多人要打架,气氛紧张,报警求助,民警很快赶到现场。
民警现场了解,原来房主通过中介公司,把房子租给了房客黄某,租期一年,合同约定每3个月一交房租,每次15号提前交付后面3个月的房租,可是黄某本月15号却迟迟未来交付下面的房租,经催问,黄某却称房租太贵了,自己已不想再租。房主老婆一气之下要求黄某搬走,并称只要对方搬走,愿意全额退还对方押金2700元。
就在昨晚黄某连夜搬家完毕、今天中午前来领租房押金时,房东却拒退押金了,并称对方已违约在先,还要求对方赔付因地板损坏、水电气等各项费用。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吵,黄某最后还叫来一帮朋友,几欲动手。经民警现场调解,房客黄某最后终于拿回了扣除赔偿地板损坏及水电气等各项费用之后的剩余1000元押金。纠纷因此化解。
民警提醒,租房双方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任何一方均不应随意毁约或准诺,万一发生纠纷或者维权,最后权责判定依据仍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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