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保质期 顾客讨说法

2014年12月21日 08:58:00 | 作者:一摄千里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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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杨先生和朋友在金川门外百家超市以148元买了一瓶黄金酒,喝到一半时感觉到肚子有点痛,于是查看酒的外包装盒,发现酒是2011年生产,保质期为两年,到现在已经过期一年多了。晚上10点钟两人带着购买小票和黄金酒来到超市讨要说法,要求先看病,然后一赔十。营业员称从来没注意过酒也会有保质期。在四所村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由商家先带两人去医院检查,商家也表示如果是因为喝过期酒引发的,商家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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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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