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8时40分许,南通市交警九大队的民警在崇川区长江中路和紫琅路高架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混在密集的汽车中从高架上驶下来,民警遂将摩托车拦住,在交谈中发现摩托车驾驶员身上有很浓的酒味,便对驾驶员进行了口吹式酒精检测,这一吹着实把交警都吓了一跳,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竟达到了11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经询问得知,张某昨晚和老乡一起喝酒,光他自己就喝了2-3斤黄酒,直到今天一觉醒来身上的酒味还是很重,但为了赶时间上班,张某还是骑着摩托车跑上了高架。
经查,驾驶员张某为如皋人,其摩托车驾驶证因今年3月份酒后驾驶被如皋交警大队暂扣,当时被查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3毫克,加上这次,张某已经是年内第二次酒驾了。
为精确获得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执勤交警将张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张某因违规上高架道路被罚100元扣3分;因涉及二次酒驾,驾驶员张某被警方拘留,如血液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达到醉驾标准的话,张某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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