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6日)晚上8时许,一辆丰田SUV准备进中山北路军人俱乐部吃火锅,在倒车时不小心撞弯了进门拦杆,车主认为,拦杆坏的不严重,随即就想开溜,被停车场保安拦住,随后双方发生推桑,车主从副驾驶座位下拿出电棍击打保安,保安报警。
晚上8时许,军人俱乐部傅佐路大门口,警灯闪烁,还有一大群人围观。经了解,原来有人报警称,有人用电棍打人了。“撞坏拦杆不赔,还拿出电棍打人,无法无天了”保安说,这辆丰田车的车主到海底捞吃饭,结果在倒车时撞坏了停车场进门拦杆,如他态度好些,我们也不会要他赔,但是他不打招呼就想开溜,被我们保安挡住。这位车主是20多岁的小伙,火气很大,下车就拖拽他们,这还不算,还从副驾驶座下拿出警棍击打保安。鼓楼派出赶到后,跟据保安提供的线索,从车副驾驶座下搜出电警棍和辣椒水,并把车主带到鼓楼派出所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是警察履行职责时依法所使用的专门器械,必须是警察才能使用。非警察未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其它人员不得使用这些警械。车主哪来的警棍?鼓楼派出所正在调查。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