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京市浦口区的冯先生向我们反映,前天(2号)晚上,他和家人到天润城威尼斯水城售楼处看房子,由于售楼处内地面光滑反光,在台阶处又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他79岁的姨妈在下台阶时摔倒骨折了。
今天上午,我们在医院见到了79岁的张阿姨,她告诉我们,前天晚上,她陪同家人到威尼斯水城看房子,由于售楼处人多气闷,她就想出去透透气,然而,售楼处内地面反光,台阶旁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她一脚踏空,摔成了骨折。
今天早上,记者和冯先生一起来到了天润城威尼斯水城售楼处,这里的所有台阶旁都已经贴上了红色的警示标志。对此,冯先生说:“前天晚上没有这个标识,今天早上来才看到的,他肯定是害怕了,不害怕的话为什么要贴起来呢。”冯先生认为:冯先生说,即便现在已经贴上了标志,但是从台阶上方往下看,还是不太明显,他认为售楼处应该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售楼处值班负责人却这样表示:“这个事情不是我负责。”这名负责人并没有理会冯先生的要求,便离开了现场,也拒绝给出解释。对此,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珈睿认为:“我们看到,台阶在没有警示标志时,从上往下看,是不明显的,我们都不一定能看清,更何况是老年人,所以生产经营场所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生产经营服务者提供的产品、服务、场所,应该保证客户的安全。”
叶律师建议,冯先生一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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