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13时30分,江苏省苏州市消防支队昆山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称,位于昆山市前进西路长盛滨江皇冠4楼有一名男子欲跳楼轻生,情况十分紧急。接到报警后,大队迅速调派昆山中队1辆消防车6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处置。
中队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经侦查发现,该男子与前一日因劳资纠纷问题欲轻生者为同一人,男子坐在四楼阳台上,双腿向外悬空,稍有不慎就会坠楼。
了解情况后,中队指挥员立即命令一组队员在底楼铺设救生气垫;命令一组队员上楼稳定该男子情绪,待男子意识松懈时,乘其不备将男子抱回至安全地区。经过全体消防官兵约30分钟的紧张救援,该男子被成功营救。
经询问相关人员得知,因前日该男子与单位相关负责人未达成协议,且单位相关负责人一直闭门不见,导致当事人情绪失控情急之下选择再次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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