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楼房,首先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才被允许施工,否则它的监管就会处于失控的状态。近日接到泰兴市观众的举报,说当地有一处安置房工程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了施工,并且已经持续了近一个月的时间。那么,这样的安置房质量靠谱吗?
根据举报,10月28日,记者来到了泰兴市虹桥镇工业园区的四海家园安置房工地,在这处大型工地上,到处呈现出一派忙碌景象,土建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着,难道这样的大型工地真的会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施工吗?可不仅施工人员三缄其口,其连负责质量监管的监理人员都很含糊,也拿不出任何手续,最后只好说出了实情:施工手续正在办。
记者在工程项目部公示的桩基工程进度计划表上看见,这里从10月6日就已经动工了。也就是说这个工地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经擅自施工了20多天的时间。目前安置房已经进入桩基础施工阶段,记者在施工现场发现,这家工地的桩基是由一家名为“国鼎”的管桩公司提供的,从桩体上印刷的桩型标准来看,这些管桩的外径为500毫米,壁厚为110毫米,但是记者在现场发现,这些桩基的壁厚并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有些桩体上的桩型说明字样有明显涂改的痕迹。
记者立即与泰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取得了联系,但是,一位姓吴的书记告诉记者,因为这处工地还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因此就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内。记者又联系了泰兴市住建局,执法人员随即开出了为期一个月的停工通知单,执法人员表示,如果该工地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再次擅自施工的话,他们将给予经济处罚。对于这些管桩,目前泰兴市质监局已经进行了抽样送检,检验结果将在近期内出炉,没有施工许可证,就意味着没有监管,等补办好了,桩也已经打到地下了,问题怎么能发现的了呢?做为当地一个大型安置房工程,无证施工近一个月,当地的监管部门为什么就没能发现呢?究竟是“没看到”,还是“不想看到”?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