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起禁止餐饮业设立最低消费、尤其是包间的最低消费,由于各地的消费水平不一样,所以对此的反应也不一样。
今天(11月2日)是这项规定正式生效的第二天,记者调查发现,南京一些大酒店并没有遵照执行;而一些市民似乎也并不看好,甚至有市民质疑,为何要取消呢?今后到哪里寻找清净的吃饭地点呢?
南京新街口,饭店酒肆密布。记者在这里选择了几家中档的饭店,今天是双休日,每家酒店生意都很好。但是记者发现,“最低消费”行为仍然存在。一位酒店经理告诉记者:
“我们包间的话十人以内,每位最低标准是300元,有豪包,豪包的话贵一点,300是最低的。”
记者发现,除了小餐厅和地下餐厅,大多数饭店都设有最低消费包间,中档包间每间最低消费在300-650元之间。还有一些酒店,表面上看并没有最低消费包间,但是它却规定了每个人的消费额和最低消费人数。一位女经理坦言,这样做,也是为了应对“规定”,但其实这种做法说到底是“换汤不换药”:
“我们这边8人起定, 7个人可以但是要付8个人的钱,如果你们7个人少一个人到8个人的钱,你们可以点一些额外的收费的东西您可以单点一些东西算到这里面。”
在对市民的调查中,情况有些出乎意料。一些市民支持取消这样的霸王条款,“因为这样才显得公平”。而另一些市民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有关部门“管得太宽”:
“市民1: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商家有他的考虑,消费者有自己的考虑,市场经济,你不能限制人家,人家也要讲效益的对吧。”
“ 市民 2:如果觉得环境还不错的话,基本上也能接受吧,一般的人既然是想来消费的我觉得至少是50%的人能接受的吧?否则到哪里去找满意的就餐地点呢?”
还有市民认为,这纯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无所谓:
“没什么不合理的吧,如果是钱多的话也不在乎那一两百块钱,一分钱一分货。”
除了市民的态度截然不同,一些业内人士也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沈加华认为,长期以来,我国餐饮行业缺乏全国性的、统一的行业法规,多个部门都承担了一定的管理职责,使得行业管理既有交叉,又有盲点。《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解决餐饮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助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但是,就算取消最低消费的限制,但是商家可以在其他方面“弄出一些动作”,比如把现在加收的8%的服务费、开瓶费提高到20--30%等。所以,他认为,也许合理柔性的规定比“一刀切”的禁止更合适:
“设最低消费对于餐饮企业来说是合理的做法,坐飞机有头等舱商务舱和普通舱,就现在的高铁,也有商务舱一等座二等座。从市场的角度来讲,各种需求都有,各有所需。现在商务部发改委发了这个办法,那大家也需要摸索和观望吧。”
江苏省消协一位负责人认为,“设置最低消费”与“收服务费”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情,前者限制了消费者选择的权利、属于“强买强卖”。而“收取服务费”的前提是,酒店我确实提供承诺的服务,没有提供服务不能收取。例如,商家提供了独立的空间、10人餐位大桌、专人更周到、及时的服务甚至歌舞表演等服务,对消费者来说,应尊重餐饮企业提供的劳动、付出,付费接受服务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问题本质是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一种冲突,这里面关键是企业的权力和消费者的权利如何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平衡点。我们当然希望所有的经营者取消最低消费,这里面我更多的是呼吁企业要从诚信出发,要尊重消费者。'
江苏省工商局消保委负责人分析,《办法》中之所以会做出这种规定,可能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首先,设置最低消费具有明显的强迫性,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它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其次,很多时候,设置最低消费往往会引发过度消费,助长铺张浪费之风,“从这一点说,取消最低消费有利于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
(孙茂强 丁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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