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郭本在一家科技公司从事交易员工作,每天的工作内容是为客户提供网络虚拟财产的第三方交易,偶然的机会小郭在公司交易系统异常时获取了一位客户的账户资料,对于这“飞来之财”,小郭有所心动,渐渐萌生了一些想法。
尽管自己业绩还可以,但工作压力大,小郭渐渐对公司产生不满,加之自己婚礼在即、蜜月将至,小郭从公司离职,准备给自己的妻子小王办一个温馨的婚礼、度一段浪漫的蜜月。离职后小郭又想起了客户账户资料的事情,“飞来之财”何不转为已有?这种心理越来越强烈,在和小王几次闲聊中说过此事后,“技术盲”的小王虽然不知道怎么操作,但对此表示默许。于是小郭开始策划了这次较为专业的网络虚拟财产盗窃,由小王帮助小郭注册了几个游戏账户方便转账,之后小郭在确认客户账户资金后,两人来到网吧,在短短的一分钟内,小郭将客户账户中一万余元转走,充值为游戏点券,在点券换成“元宝”后,又在自己和小王先前注册的那些游戏账户间进行二、三次转移,最终全部转移至自己的另一个游戏账户中,在确保“元宝”流向不易被发觉后,小郭在淘宝上“安心”开始了“元宝”销售,支付宝账户资金也渐渐多了。
“飞来之财”终究无法用的安心,最终还是案发了,小郭悔当初不应有一时的贪念,小王更是悔当初没有及时制止小郭,爱情无价,法律无情,两人最终均因犯盗窃罪被判刑。(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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