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17:15分左右,南京城北郑和中路,中国建筑四公司内,申某报警求助,称同事打伤了他的左眼,现在没人管,民警随后赶至现场。
现场看到,申某左眼已经红肿厉害,看不见东西,打他的工友孙某讲,大家是同事,本来开玩笑,谁知申某却翻脸了,双方因此打了起来,结果申某吃亏。不久工地负责人也赶至现场,经调解,孙某同意先带申某看病,等病情好转后双方再做进一步协商调解。
民警提醒,同为工友,开玩笑应有限度,不应动粗,如因开玩笑而动手打伤对方,则应付相应民事及赔偿责任。同事间友好相处为上,因冲动而打伤对方其实是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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