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口味”玩笑要谨慎:侮辱诽谤他人后果很严重

2014年10月16日 16:43:00 | 作者:丁丁裆裆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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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家住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的王女士发现在居住的小区门口被人贴了“大字报”,上面有一些侮辱诽谤的言语,虽然没有指明道姓,但是熟人一看就是知道说的是王女士。对此,王女士忍了下来。过了两天,在家门口的地面上又出现了“XXX与XXX有不正当关系,XXX有很多个男朋友”的粉笔字,王女士看到后生气,选择了报警,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受理了案件进行调查。

在农村地区,家长里短的言语少不了,也经常会看到“重口味”的玩笑话,但是任何言语都有个限度,如果对他人正常生活造成干扰,也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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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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