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动物园、鼓楼停车设施管理中心违规收费被查处

2014年10月15日 16:21:00 | 作者:孙茂强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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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南京是物价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1—9月价格举报投诉情况。其中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因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鼓楼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因为不执行政府定价而被查处。

截止9月30日,南京市物价局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工单5912件,较去年同期(6069件)下降 2.59%。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家电维修前未明确告知上门费、检修费标准,主要配件无价目表或收费清单,随口要价等; 二是部分宾馆酒店住宿价格,商品、酒水、菜肴价格,以及物品赔偿价格未公示;三是汽车4S店强制收取PDI检测费、出库费、上牌费、贷款服务费等;四是部分托运、快递企业不按公示价格收费,强制收取所谓保管费、提货费等。

会上,南京市物价局对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

(一)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消费者投诉国庆期间在红山动物园内乘坐电瓶车,收费标准为每人20元/次。市物价局近期对红山森林动物园电瓶车乘坐价格进行了检查,红山森林动物园现有8辆电瓶车营运,游客乘坐电瓶车的收费标准为:1.3m以上每人20元/次,1.3m以下每人10元/次。

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游览参观点导游讲解中准价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准价及浮动幅度的通知》(宁价服[2009]223号)第三条规定:电瓶车每人10元/次,在上述中准价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20%。也就说,电瓶车最多只能收12元。

红山森林动物园电瓶车价格超出政府指导价,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中,我局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对红山森林动物园进行处理。

二)鼓楼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不执行政府定价

《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于6月15日实施后,我局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在鼓楼区中山北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鼓楼医院北院门前,编号:鼓A022)存在乱收费现象。我局对该临时停车泊位进行了暗访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某车辆7:00进场,8:15离场,收费员要求收取16元停车费。

根据《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停车收费按照白天时段(8:00至20:00)和夜间时段(20:00至8:00)执行不同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区域划分,该临时停车泊位应执行《核心干道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即:小型车白天时段4元/15分钟(首小时后),夜间时段1元/小时。上述车辆停放7:00至8:00应按夜间时段收费1元,8:00至8:15应按白天时段收费4元,合计应收费5元,而该收费员收费16元明显违规。

鼓楼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管辖的该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所指“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物价部门表示,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鼓楼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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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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