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驾驶教练员本应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可是南京市某知名驾校的教练员王某却明知故犯,以身试法,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六大队查获。
10月11日晚上21点50分,一辆牌号为苏AC133P的小车被正在幕府东路伍佰村路口执勤的六大队交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起初,该车车窗紧闭、车门紧锁,驾驶人王某一直在车内打电话。10多分钟后,交警终于敲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王某面色泛红、眼睛充满血丝,有酒后驾车嫌疑。随后二中队中队长于祥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含量呼气检测,测试值为6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看见交警开始打单子、登记、签名,王某似乎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悄悄地和于祥说自己是某驾校的教练员。于祥一听,立即反问:“身为教练员,难道你不知道不能酒后驾驶吗?自己都不能以身作则还怎么教学生!”后王某表示:自己当晚是到朋友家做客,喝了几杯,由于家就住附近,路途不是很远,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了。
针对王某的这种行为,交警部门表示,将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取消其教练员资格,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教练员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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