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引纠纷 业主维权遇难题

2014年10月10日 22:25:00 | 作者:小马奔腾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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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淮安市电厂河小区的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说他家的房屋最近频繁漏水,而他在与开发商之间协调漏水的维修责任到底归谁时发生了纠纷。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这处位于电厂河小区的房子是09年买的,当时他们就发现房屋漏水,因此他们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签了一份承诺书,承诺拿房之后保证不再出现渗水现象,否则免费维修或承担损失,否则业主有权退房。随后,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这份承诺书,记者看到,承诺书上的确写着“确保在房主拿房以后不再发生渗水情况。如有渗水情况,由我单位负责全面维修好,并承担由此给房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房主可以选择退房或换房”。可是张先生说,直到今年,这处房屋还是漏了又修,修了又漏,于是今年四月份,他再次向开发商报修。张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同时对他说,他们签订的这份承诺书并不意味着终身报修,而是只管拿房五年内的维修,而这一点张先生无法认同。张先生说,现在房屋漏水给他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他觉得开发商对这些损失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那么对于此事电厂河小区的开发商又是如何解释的呢?记者采访了小区的开发商,开发商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她认为这份承诺书的期限就是五年,随后这位负责人解释了这次之所以不替张先生维修屋顶漏水的原因是张先生没按他们说的做,私下对屋顶进行了拆修。这位开发商表示,张先生这次再次承诺只要按他的方法维修,他可以保证不再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可是如今张先生却再次反悔,因此她无法再替张先生维修了。最终经过记者的调节,张先生与这位负责人还是没有协商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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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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