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多,南京江宁双龙大道旁的一处工地上,一名男子爬上几十米高的塔吊讨债。因为扰乱单位秩序,这名男子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男子已经爬上塔吊的吊臂上,声称工地方有20几万的材料款没有他,此事接到报警的民警也一直在劝说男子保持冷静,有事下来谈,但男子一副不给钱就绝不下来的态度。
随后,工地方的一位负责人也赶到了现场,他表示欠钱一事确实存在,但这里面原因复杂,像目前这种情况,他们也不可能把钱送到塔吊上去。
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下午4点多钟,男子从塔吊上爬了下来。今天,江宁岔路派出所表示,男子因为扰乱单位秩序,已经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在这里,我们也奉劝,遇到经济纠纷,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这种极端的方式维权,不好!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