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遭遇狗主人遛狗,受狗吠惊吓,镇江市民仲夏摔成十级伤残。近日,京口法院判处狗主人赔偿仲夏各类费用30000余元。
2013年10月,仲夏拎着刚买的包子回家,在自家楼下遭遇一位狗主人遛一只大黄狗。兴许是大黄狗要理那包子,突然冲着仲夏狂叫,并扑向仲夏。仲夏受到惊吓摔倒,造成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右桡骨远端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对于仲夏的指控,狗主人认为不实,说仲夏是自己摔倒,与自己的狗无关。说当时从楼边转过弯来就看见仲夏跌倒在电线杆旁边,自己是出于好心才叫了一辆三轮车将仲夏送医院。
谁说的是实话?案件接手后,承办法官多次走访事发地段,经过观察路况和大黄狗,法官心里有了数。经庭审调查,法院认为,被告饲养的大黄狗体型太大,未按规定办理养狗证,仲夏在正常行走中突然看见一只大狗冲其狂叫,并有向前冲的动作,因此案发。遂判令狗主人赔偿仲夏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人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30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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