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徐先生在今年七月份的时候,承包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浦口校区的一个食堂窗口,并交纳了11万元的租金。可开学后徐先生发现,自己租下的窗口已经有人在经营。
徐先生做的是快餐生意,听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食堂窗口招商,他就与负责人管某取得了联系。
徐先生表示,自己共缴纳了一年的租金10万元,押金一万元,共计11万元。然而新学期开始后他发现,自己租用的窗口还有其他租户在经营。
询问后徐先生得知,管某在原商户租期没到期的情况下,就把窗口租给了自己。和徐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20几户商户,大家共缴纳现金一百多万元。
在徐先生和管某签署的合同上,落款为南京好管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分点。对此,好管家公司是否知情呢?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好管家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管某的确是公司的一位经理。但管某与多家商户签订合同一事,公司并不知情。
记者从南京沿江派出所了解到,目前管某已经被警方控制,如果还有其他商户受骗,可以直接到沿江派出所报案。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