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四名游客到常熟沙家浜景区游玩时,在景区内发现鸟类,临时起意捕鸟偷蛋,被抓后才知道,他们捕捉的鸟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昨天下午,常熟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了判决。
被告人杨某等四人交代,2014年3月3日下午,他们开着一辆面包车进入沙家浜景区湿地公园,置公园禁止捕鸟的警示牌于不顾,钻围栏进入公园,非法狩猎幼鸟245只和鸟蛋83枚,直至深夜离开。
凌晨1点左右,沙家浜查报站民警在对出城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拍照为皖PZ289L的面包车内,有数百只稀有鸟类和一桶鸟蛋,车上人员都说不出来源,民警随后将四人送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鉴定,涉案幼鸟和蛋都是夜鹭,已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审讯,张某等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天,民警便乘坐快艇,将涉案的夜鹭幼鸟和鸟蛋送往湿地放生。
法院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共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尽管被查获后,幼鸟和鸟蛋得以放生,但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昨天下午,常熟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了判决,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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