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去年酒驾今年再犯 从重处罚获刑3个半月

2014年09月05日 08:18:00 | 作者:花逢秋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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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8日下午,在泰州市姜堰区一小区,司机钱某酒后驾驶货车堵在 小区门口,并且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民警执法,社会影响恶劣。9月2日上 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对钱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审理。而这已经是钱某 因为酒后开车第二次接受处罚了。

钱某情绪激动,拒绝配合民警执法,如此状态,刚才还驾驶货车,安全隐患可想而知。随后,钱某被警方强行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钱某每一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1毫克,属于 醉酒驾驶。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钱某在去年,就曾因为酒后驾车,被公安 机关行政处罚过。9月2日上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对钱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审理。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华宇:首先是被告人的酒精含量比较高,第二个是他驾驶的是营运货车,第三个我们也考虑到他去年就因为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但是他没有 能够吸取到上次的教训。

钱某不思悔改,再次违法,社会影响恶劣。法院对其进行了从重处罚 。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1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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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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