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南京的限牌传闻,使得不少4S店的销量短时间内暴增,然而跟着销量一起涨的,还有投诉量。 4月29号,市民经先生在大明路的4S店看中了一辆车。并且在4S店内缴纳了1000块钱的定金。对方也承诺他5月20号就可以拿到新车,为了保险起见,双方还在合同上注明了五月底之前可以提车,但是直到现在,经先生还是没有接到4s店的电话。根据合同规定,双方约定时间内,4S店如果没有给经先生提车,将退还双倍定金2000元,但是当经先生找到4S店时,4S店却连原本1000元定金都拒绝退还。经先生告诉记者,销售员说是领导的意见,不能退。事实真的如此吗?在记者陪同下,经先生再次来到这家位于大明路的东风悦达起亚4S店,并且找到了当时的销售人员陈先生。
陈先生坚称当时曾打过电话给经先生,通知他来提车,但由于经先生关机,没有留下来电记录。由于当时太忙,陈先生也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再次联系经先生。
可陈先生说,经先生在合同到期前,也没有主动找过4S店,自己也要承担责任。那么,因为信息沟通不畅,导致提车延误,究竟谁该负责呢?我们又找到了4S店的负责人。路经理称,车提回来他们也付出大量人力物力,经先生自己也要负责。经先生要是实在想退定金可以走法律程序。最终,店方同意退还经先生500元定金,经先生表示接受。
在维权的过程中,我们遇到越来越多的商家,在自己明明也存在一定责任的情况下,不愿意接受调解,直接建议消费者走法律程序解决,许多消费者一般就就会因为维权成本过高无奈放弃。其实做生意应当还是以诚信为本、对消费者负责。如果为了一些小利而市失去消费者的好感和信任,实在得不偿失。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