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江苏扩大对困难群体的价格补助标准

2014年05月29日 22:58:00 | 作者:孙茂强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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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物价局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将启动新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跟原有标准相比,新标准启动的条件更宽、发放的标准更高、发放的时间更快。来

据了解,原来的补贴标准是2011年制定的。三年中,我省共拿出了14多亿元对困难群体进行物价方面补贴。对比新旧标准,补贴的启动条件放得更宽。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许伟:

“比如,启动的条件更宽,国家发改委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三个月超过3%--4%,才允许启动补贴。而我们明确,只要有一个月超过3%就可以启动。现在好多省份都做不到,但我们省就有条件达到。”

去年,我省先后有53个市按月启动了联动补贴机制。但有些地区发放不太及时,有拖延现象。这次,新标准做了重点强调,许伟:

“发放更加灵活,国家要求时按季度发放,我们现在明确,就是按月计算,按月发放。上个月的补贴,我们下个月底之前就可以发到老百姓手上。”

许伟表示,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

“国家的补贴标准是乘以同比涨幅,比如我一个月拿500元,超过3%,我就乘以3% ,就多拿15元,就是515元的补贴,只能多拿15元。而现在我们是全年多了一个月,所以我们的标准比国家高很多。”

完善后的联动机制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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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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