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婆婆力挺“相亲女”以死相逼不准复婚

2014年05月16日 20:59:00 | 作者:杨铧萍 张华伟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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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感情基础上,男女双方因一时冲动离婚,数月后却又要复婚。近日,徐州鼓楼区司法局牌楼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婆媳关系不和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案。

崔先生与刘女士系原配夫妻,二人婚后育有一子,今年8岁,两人感情一直很好。面对婆媳生活方式、思想习惯的不同,因为婆婆经常在背后指点、数落儿媳等家庭婆媳琐事,致使刘女士与婆婆之间矛盾逐渐增多。

一天,面对婆媳矛盾,无意中将对婆婆的不满发泄在丈夫身上,原本相爱的一对夫妻变得激烈争吵,女方一句“离婚”冲口而出,男方立刻回道“离就离”,两人针锋相对,双方态度坚决,没有共同语言,谁也不愿意先服软,再三强调“性格不合”,最终冲动下还是把婚离了,离完婚回到家,两个人渐渐冷静下来,彼此间仍相互牵挂,他们通过孩子“搭桥”,已经相互谅解,和好如初,准备复婚。

可没想到婆婆认为,媳妇哪都不好根本就配不上儿子,以死相逼不准复婚,甚至找来邻里亲友给儿子物色年轻大闺女,口无遮拦的婆婆到处扬言:“我从没把她当儿媳妇,一定给儿子找个黄花大闺女!”昨日,看着年迈的婆婆,夫妻俩迫于无奈来到牌楼司法所请求司法调解员帮助调解。

司法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立即采取上门调解,从亲情、人性等道德角度,首先,告诫夫妻二人:“结婚了就不要想着离婚,婚姻需要的不是激情,而是经营。”其次,对刘女士进行批评教育后,最终使刘女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刘女士向婆婆当面赔礼道歉,深刻检讨了自己的过错,并表示今后一定与婆婆和睦相处。同时,司法调解员从促进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首先做婆婆的思想工作,为其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珍惜眼前幸福,并对老人平时口无遮拦,在外人面前数落媳妇刘女士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帮她分析“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劝导她要注意维护家庭的团结和睦,这样自己才能坐享天伦之乐,做到“家和万事兴”,通过法、情、理的一番耐心劝说,老人逐渐意识到了自身存在的过错,婆媳俩终于打开了心结,彻底消除婆媳之间的隔阂,为了孙子,最终同意儿子、儿媳复婚。

至此,婆媳两人摒弃前嫌,达成了和解,曾经“冰火两重天”的隔阂终于得到了消除,两人又恢复了久违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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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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