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宿豫区保安乡的村民朱先生,在收拾已去世父亲的房间时,发现父亲生前用的箱子里面藏有3发手枪子弹和12发步枪子弹,随后,朱先生毫不犹豫地主动联系宿迁晚报,托人将子弹送到了派出所。
今天上午,宿迁晚报的记者孙先生在拿到朱先生送来的子弹后,立刻来到宿豫区顺河镇派出所,将15发子弹如数交到了民警手中。据朱先生分析,这15发子弹应该是已故的父亲留下的,因为朱先生的父亲参加过抗美援朝,是一位抗战老兵,这些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子弹,应该就是那个时候的物品,后因多方原因遗忘在家中至今。
民警介绍,如果非法持有或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就属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将会追究持有者的刑事责任,因此,如有发现枪支、弹药等军用物品,居民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上缴公安局,由公安部门处置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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