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今天公布了部分价格调整信息,包括提高部分高耗能行业用电价格,每度提高四毛钱;下调部分公交线路票价等。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要求,省物价局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对淘汰类水泥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除了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之外,其他的生产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加价0.40元。各地还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加价标准。
公交票价方面,从5月15日起,苏州至仓山公路客运票价从150元下调至130元;苏州到青岛(卧铺)从293元下调至260元。另外,新开通的苏州至太和线路,票价为1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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