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报道了,迈皋桥地铁站旁近500平米违建,居然有十年使用权的合同,以确定5.17号前搬迁完毕,此后将强拆!尽管违建的拆除,政府和经营户都没有疑义。但是,当初这么一大块地的临时建设许可是如何获得的?违建又为何仍能随意的转让使用权?同时,作为经营户,在违建内依然能够办理到营业执照。种种的问题,暴露出的却是之前个各方面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南京栖霞区迈皋桥医院解释说,当时历任领导也换了几茬了,包括我们总务科,人员也调整了有几班人马了。
据了解,整个商铺在变成违建期间,每年的租金收入约为60多万元,但协议上双方约定,乙方在辅楼使用期间,每年只需要向甲方缴纳补偿费1万元。
迈皋桥街道初步判断,这里面涉嫌因国有土地上的违建,带来的资产流失。有必要提请栖霞区纪检部门,对参与此时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建议跟卫生局,跟区纪委反应一下,直接调查医院。这个行为属于资产流失,看谁在里面有问题,谁在里面收了好处。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