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经济犯罪案件以每年20%速度增长,其中,尤以非法集资、传销、制假售假最为突出。全国第五个“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南通警方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醒市民警惕身边陷阱,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2013年,南通共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8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5亿元,“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专项行动战绩位居江苏全省第一。
非法集资,花样百出
统计显示,2012年以来,南通警方共立案查处非法集资类案件39起。其中,集资涉案金额4000万余元,涉及群众4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2.5亿余元,涉及群众1200余人。
“近年来,非法集资高发,其主要原因是居民风险法制意识淡薄,经不起高额利润的诱惑。”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卢瑞华说。
去年底,当地海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了海安一纺织厂仲某等人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诈骗案,涉案总金额达7000余万元。其实骗数并不高明,仲某的企业资不抵债,却以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非法吸收存款,居然骗倒不少群众。
南通警方分析,从近年查处案件来看,非法集资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表现为,非法集资由半公开状态,逐步演变为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口口相传方式进行。集资方式从单纯的借款向加盟投资等形式发展,犯罪嫌疑人往往成立公司或企业,以貌似合法的经营方式,骗取多方信任。此外,此类案件发案区域广泛,往往跨省、市实施,针对老年群体的案件也日渐增多。
网络传销,屡禁不止
“近年来,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非法传销屡禁不止,一些人深受其害却难以自拔。”卢瑞华介绍,2012年以来,南通共立案139起传销刑事案件,依法打击处理232名涉案人员。
目前,传销犯罪案主要有拉人头式和网络传销两种手段。其中,网络传销犯罪近年来较为猖獗。
网络传销犯罪分子通常会设立专门网站,以“原始股权投资”、“国际金融”、“网络购物”、“点击返利”等为噱头,许以高额回报,引诱网民参与,或以推出“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购物返本”为名,夸大或虚构盈利前景,通过发展渠道商、加盟商、代理商、会员并进行实际或虚拟消费,从中发展传销人员并收取传销资金。
去年5月,南通市、区两级公安机关17个部门联合行动,破获了一起特大传销网络,其核心传销犯罪嫌疑人多达53人,捣毁传销窝点有100多个。该传销团伙共有8个相对独立的传销体系,成员之间大多是亲友、同学和老乡关系。该团伙蛊惑只要一次性投资69800元,两年后便可获得1040万元的超高回报,不到2年,就在我市聚集了600余名外省传销人员,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
卢瑞华介绍,就南通地区而言,参与拉人头式的传销者以外来人员居多,通常来自浙江、安徽、陕西、黑龙江等。此外,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近几年查处的传销犯罪,数额已经从起初的几十元、几百元起步,发展至数千元、数万元起步,甚至动辄数十万元。
制假售假,涵盖各行各业
去年7月,海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办案中发现辖区葛某购买大量假冒“立邦”、“多乐士”等品牌的包装桶,以此为线索,破获了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名牌油漆注册商标案,并提请公安部在全国7个省市发起集群战役,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现在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犯罪几乎涵盖了各行各业,其中手工作坊、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占比达70%以上,甚至有大中型国有、集体、合资企业和事业单位也参与其中。”卢瑞华介绍。
受高额利润的驱使,部分人员已将侵权、制假售假犯罪作为一种职业。有的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利用部分群众贪图便宜、相信权威的特点,还通过压低销售价、甚至请明星代言,在电视台、广播、权威报纸上做广告等手段欺骗群众。
统计显示,仅去年一年,南通公安机关就立各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83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3起,涉案价值逾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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