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报道了违建居然有十年的使用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南京幸福实业有限公司给记者展示了一份《关于终止综合楼租赁合同的协议》,甲方为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医院;乙方为南京兴富实业有限公司。而其中的原委,还要从栖霞区迈皋桥医院的儿童保健中心说起。
当时,南京兴福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罗某,与栖霞区迈皋桥医院达成协议,将自己的茶社转给迈皋桥医院,并将茶社按照医院要求改造成儿童保健中心。而作为置换条件,迈皋桥医院承诺将医院东南侧的这块近500平米的土地,交给罗某开发,于是便建成了这个两层的商铺,而这个商铺被迈皋桥医院称为辅楼。根据《关于终止综合楼租赁合同的协议》,辅楼的使用权为甲方迈皋桥医院,但建设投资人为罗某的南京幸福实业有限公司。因此,在
这份终止协议中,双方约定辅楼,也就是这个综合性的商铺由乙方继续使用10年,也就是从协议签订的2007年3月29日到2017年3月29日。
南京栖霞区迈皋桥医院工作人员解释也证明了上述说法,他们解释说,现在的儿保大楼,就是他原来做餐饮的,等于就是把他转让给医院。可能就是跟我们前任领导协商,在我们那个地皮上面,建了这么一个辅楼,给他使用,类似于补偿他这块的损失。
在记者的协调下,街道,迈皋桥医院,兴富公司坐下来进行了调解街道表态说,谁跟谁签的合同,就找谁去。拆违零补偿,这一块就是说违建必拆。
这栋违建公司表示,必须得拆的话,是违建肯定是拆,那我就希望政府给予我们一个星期的时间。最后达成协议,5月17号之前,下午5点,让承租户搬离政府定性的违建,如有逾期,政府来强拆的话予以配合。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