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张家港凤凰镇凤恬路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赵某脸部受伤,轿车驾驶员徐某没有受伤,但车辆保险杠损坏了,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了可疑情况。
民警发现两个驾驶员身上都有酒味,都有酒驾的嫌疑,于是对他们的血液进行检测,发现摩托车驾驶员赵某酒精血检结果是99.5毫克每100毫升,汽车驾驶员徐某结果是105毫克每100毫升。按照相关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80毫克每100毫升,就属于醉酒驾驶,这样,两名驾驶员都涉嫌醉驾,民警了解到,当时其中一方还想私了。发生事故之后,摩托车驾驶员赵某意识到自己是酒后驾驶,愿意私了,并愿意赔钱,但是汽车驾驶员徐某坚决不同意,并且自己报了警。
接下来,赵某和徐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处1到6个月的拘役等处罚。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