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区的刘军在18岁时就染上了毒品,因为吸毒,他丢了工作。为了筹集毒资,刘军把自己伪装成不同的身份,进行诈骗。2013年9月份开始,刘军经常到某大学附近的一家烟酒店里购买高档香烟,并故意向对方透露自己是一家酒店经理,近期需要大量进货。烟酒店老板信以为真,于2013年10月16日,亲自将总价值5700元的10条高档香烟送到了刘军指定的酒店门口。刘军谎称店里忙走不开,让烟酒店老板到附近银行取款后将卡送回来。刘军趁机消失了。1个月后,刘军摇身一变,又变成了镇江市看守所的狱警。这一次,他把目标对准了服刑人员的家人。首先诈骗的是他当年同监室的狱友邹某家人。邹某父母给了刘军1.8万元和一条中华香烟作为免去邹某强制戒毒的好处费。之后刘军让邹某父母回去等消息。屡次得手的刘军胆子越来越大,不断的用这种方法实施诈骗。2013年12月5日,刘军再次因容留他人吸毒被行政拘留,警方在审查时,查获了其诈骗的事实。在庭审中,刘军数度哽咽,后悔染上了毒品。法院经过审理,判处刘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继续追缴赃款2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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