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发作杀死女儿 法院判决强制医疗

2014年03月26日 17:26:00 | 作者:顾 杰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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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幻想刚出生四天的女儿有先天疾病,遂用菜刀割女儿脖子,致女儿死亡。公安机关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对其刑事拘留,后发现原来其有精神疾病。近日,经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申请,阜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被申请人元某强制医疗。

去年11月11日凌晨2时许,被申请人元某在其家中,因幻想女儿(刚出生四天)有先天疾病,等小孩长大痛苦恨其,不如和小孩一起死了算了。就决定先把女儿杀了,然后自己也去死。其把女儿抱到卫生间,用尿布将女儿嘴塞住,到厨房拿了菜刀,回到卫生间,一手扶着女儿,另一只手用菜刀割女儿的脖子,致女儿颈髓离断及颈部大血管断裂,失血死亡。经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元某患心境障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被申请人元某的病情及行为,元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元某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经法定程序鉴定其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综合分析各方证据,被申请人元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依法可以对其予以强制医疗。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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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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